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016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4月22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分别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及(2024)渝05破申130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2、公司及重庆金科已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117号和(2024)渝05破118号《决定书》,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3、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准时召开,并于当日完成线上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重庆金科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下午14:30准时召开,并于2024年8月9日完成线上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4、2025年1月23日,公司及重庆金科收到管理人通知,将分别于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星期二)及2025年2月18日14时30分(星期二)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及重庆金科收到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
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网络方式
召开;重庆金科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下午 14 时 30 分以
网络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具体事宜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二、会议召开方式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 2025 年 1 月 25 日
(星期六)之前,会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
参 会 人 员 可 自 行 选 择 使 用 电 脑 或 者 手 机 参 会 。 电 脑 端 需 要 访 问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手机端需要通过点击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短信的后缀网址,扫描参会引导页中的二维码进入登录页面,进入参会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三、会议登录测试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债权人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提前登录会议进
行测试,测试开通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 10 时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晚上 22 时。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如债权人未收到参会账号和密码,或测试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咨询(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0-1866,转“3”再转“3”)。
四、会议议程
(一)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债权补充申报及审查情况说明》;
3、管理人作《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报告》;
4、债权人会议审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并表决;
5、管理人作《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
6、债权人会议审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分组表决;
7、回答债权人提问;
8、公司作关于本次重整的表态发言。
(二)重庆金科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债权补充申报及审查情况说明》;
3、管理人作《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报告》;
4、债权人会议审议《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并表决;
5、管理人作《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
6、债权人会议审议《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分组表决;
7、回答债权人提问;
8、重庆金科作关于本次重整的表态发言。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
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均设有表决事项,分别涉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和《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各两项议案的表决。会议表决采取网络表决和书面表决相结合的形式,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表决方式,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方式。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会议,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
播、审议相关议案、尚未完成表决的进行投票表决。
六、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的股票已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 如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若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继续为负值,则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