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656 深市 金科股份


首页 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金科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19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号),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
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起六个月内,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人民币不低于 5 千万元,且不超过 1 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 1.5 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金科控股通过指定的增持主体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系金科控股的控股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67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60%,增持金额为 19,268,526 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今日收到财聚投资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控股股东金科控股或其指定的主体(现为金科控股的控股子公司财聚投资)。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金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4,286.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财聚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控股股东坚定支持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公司健康发展的工作,基于对公司基本面和管理层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 5 千万元,且
不超过 1 亿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 1.5 元/股,计划增持
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科控股指定的增持主体财聚投资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67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60%,成交金额合计 19,268,526 元。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