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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6 深市 金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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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9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 000656 公告编号: 2018-066 号
债券简称: 15 金科 01 债券代码: 112272
债券简称: 18 金科 01 债券代码: 112650
债券简称: 18 金科 02 债券代码: 112651
一、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了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8 日 15:
00 分,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7 日至 5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8 日 9: 30 至 11:
30、 13:00 至 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7 日 15: 00 至 2018 年 5 月 8 日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参 会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合 计 53 名 , 代 表 股 份
2,389,601,1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7515%。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5 名 , 代 表 股 份1,479,110,088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27.700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38名,代表股份910,491,0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0513%。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
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386,869,23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857%; 反对: 2,54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066%;
弃权: 1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7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386,869,23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857%; 反对: 2,60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089%;
弃权: 129,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386,878,23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861%; 反对: 2,58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080%;
弃权: 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386,869,23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857%; 反对: 2,59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084%;
弃权: 14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86,960,73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895%; 反对: 2,58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080%;
弃权: 6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5%。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67,59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7.8314%; 反对:
2,580,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1.4364%;
弃权: 6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732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86,872,33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58%; 反对: 2,56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074%;
弃权: 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68%。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79,19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6.7544%; 反对:
2,567,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1.2780%;
弃权: 161,5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967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86,727,5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797%; 反对: 2,658,97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113 %;
弃权: 21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卓律师、刘枳君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