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3-05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拓展西安地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拟与自然人贾红亮、刘旺堂、王
文明、孙俊、赵元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000万元的价款收购上述
自然人合并持有的陕西昊乐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乐府公司”)
100%股权(分两次实施:第一次收购其90%的股权,第二次收购其10%的股权),
同时承担昊乐府公司相关债务。本次交易完毕后,昊乐府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昊乐府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西安市大明宫遗址保护区凤城二路
62079.1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属于对外投资行为,自2012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并予以披露以来,
公司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含本次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此次股权收购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贾红亮,男,汉族,身份证号:612722196906060***,住址:陕西省神木县
神木镇气象二路十二巷5号
刘旺堂,男,汉族,身份证号:612722196501123***,住址:陕西省神木县
神木镇人民路北小区4区3号楼3单元402号
王文明,男,汉族,身份证号:612722196011160***,住址:陕西省神木县
神木镇皮房巷9号
孙俊,男,汉族,身份证号:612722197204033***,住址:陕西省神木县神
木镇开发区家属楼2号
赵元埃,男,汉族,身份证号:612722196411050***,住址:陕西省神木县
神木镇府阳路北家属楼五号楼五单元204号
上述自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昊月府公司100%股权。
1、标的公司的概况
公司名称:陕西昊乐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3号
法定代表人:刘旺堂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贾红亮 93.6万元 货币 4.68%
刘旺堂 914.6万元 货币 45.73%
王文明 835.6万元 货币 41.78%
孙俊 93.8万元 货币 4.69%
赵元埃 62.4万元 货币 3.12%
2、标的公司资产情况
(1)昊乐府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西安市大明宫遗址保护区凤城二路
62079.1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容积率为4.0,详见下表:
证号 地号 用途 面积(平方米) 面积(亩) 终止日期 取得方式
62079.11,其
市曲江(大)国
中出让用地
用(2012出) QJ10-(8)-422 住宅用地 93.12 2082-6-3 出让摘牌
59033.9,划拨
第040号
用地3045.21
(2)昊乐府公司向西安曲江大明宫殿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缴纳的诚意金
10000万元,目前尚未退还。
昊乐府公司及该土地项目不存在或可能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且
无任何其它诉讼、仲裁或其它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行为对本协议的签署、履行
构成法律障碍,对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
3、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和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昊乐府公司进
行审计和评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7月2日出具了《审计报告》
(天健审?2013?8-149号);经审计,昊乐府公司资产、财务、经营状况如下
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5月31日
资产总额 65,714.69 71,131.41
负债总额 63,797.29 69,218.20
所有者权益 1,9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