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2-066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9月24日(周一)以
专人递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七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周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会主席黄红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长安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与长安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
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