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4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35,250,192.3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632,783,062.21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 2022 年度现金股利 29,767,011.50 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
余公积金 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38,266,243.08 元;2023 年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213,255,878.4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628,504,856.41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29,767,011.50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811,993,723.40 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为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595,340,230 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71,440,827.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