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戴汉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卫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永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章节中,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进行了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5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金岭矿业"、"本公司"或"公司" 指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钢集团" 指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金岭铁矿" 指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
"金钢矿业" 指 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喀什球团" 指 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
"金鼎矿业" 指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金召矿业" 指 山东金召矿业有限公司
"山钢矿业" 指 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山钢财务公司" 指 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莱芜矿业" 指 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
"鲁南矿业" 指 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
"亿元、万元、元" 指 人民币"亿元、万元、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岭矿业 股票代码 00065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金岭矿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dong Jinling Mining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戴汉强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邱卫东 成兆鑫
联系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电话 0533-3088888 0533-3088888
传真 0533-3089666 0533-3089666
电子信箱 sz000655@163.com sz000655@163.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670,521,602.63 833,276,101.47 833,276,101.47 -19.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6,516,912.58 162,941,300.01 162,941,300.01 -3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5,468,820.76 160,670,320.48 160,670,320.48 -34.36%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4,175,632.41 375,633,583.21 375,633,583.21 -85.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9 0.274 0.274 -34.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9 0.274 0.274 -34.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1% 5.48% 5.48% -2.0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601,052,246.90 3,528,999,408.94 3,529,374,898.43 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144,908,585.50 3,067,839,627.12 3,067,839,627.12 2.5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
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
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计影响调整如下:
1.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 年 1 月 1 日原列报金额为 25,126,887.92 元,累积影响金额 398,410.94 元,2022 年 1 月
1 日调整后列报金额为 25,525,298.86 元;
2.递延所得税负债:2022 年 1 月 1 日原列报金额为 5,219,831.3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