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4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
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203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25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4.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
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1 亿元。2019 年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 165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收费总额 2.13 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8-2020 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
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19 年审计报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19 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红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在大信执
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18-2020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执
业,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8-2020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较上一期未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3月 19 日召开第十六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我们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历资质进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聘期间,给公司的日常账务处理及内控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四)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