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13 日在公司 15 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豁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
(二)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因工作变动原因,张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选举董事、总经理周志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补选周志远先生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上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长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三)关于审批 2025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
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共计 202.40 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37.20 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 65.2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含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
为 135.7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66.70 亿
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同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或担保主体法定代表人在 2025 年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进行公告。若当年度子公司担保余额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时,针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 2025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批 2025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
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批准公司 2025 年度融资额度维持 280 亿元不变。同时,在该事项获
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融资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审核并签署与贷款人的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启动发行境外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以发行时为准,债券期限 364 天,融资成本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水平确定,利息支付方式根据发行时确定的方案执行。增信方式为信用发行或金融机构提供备用信用证支持。募集资金用途为一般性公司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等。
董事会认为,本次境外债券若能够成功发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同意本次发行境外债券事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许可范围内,在不违反本议案决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公司实际、市场情况和监管政策,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及策略,修订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各中介机构的委任、发行主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增信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等。
2.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书,并办理境外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签署所有必要的与本次发行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债券发行一切相关事宜。
3. 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发行成功后在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外债登记备案,最终以通过备案的方案为准。
(六)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降低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同一时点敞口余额累计
不超过 1.3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及人民币)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业务,且与外币业务规模、期限相匹配,期限 1 年。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上述类型衍生品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的全部事宜。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19)。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