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2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 15 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一人)。董事贾晋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崔铭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莉女士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监事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四)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8)。
(六)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经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838,149.83 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 507,954,393.06 元。公司本年度提取
盈余公积金 50,795,439.3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19,122,810.22 元,减除 2023
年内实施分配利润 29,511,477.04 元,2023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546,770,286.93元。
2023 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 2023 年末总股本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40 元(含税),共分配 59,022,954.08 元(2023 年末总股本 1,475,573,852÷10×
0.40 元),剩余 2,487,747,332.85 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3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2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30)。
(九)2023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24-31)。
(十)2023 年度 ESG(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ESG(环境、社会及治理)
报告》。
(十一)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胜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批 2024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基于公司“十四五”规划的战略目标和产业规划,董事会核定生态环保等其它产业规划新增项目总投资额为 37.99 亿元(含子公司投资),具体项目实施时仍需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批准公司 2024 年度商业投标项目投标额 25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
实际情况在额度内决策参与项目投标相关事宜,并由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该事项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制定《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检查与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新增 2024 年度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 1.8 亿元。
本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后,2024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额度由 166.60 亿元增加至 168.40 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额度为 113.60 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由 53.00 亿元增加至 54.8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含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 98.4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70.00 亿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同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担保授权额度
范围内,全权委托担保主体法定代表人在 2024 年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进行公告。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规定,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张旺先生、贾晋平先生、王卓先生、孙国强先生、崔铭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杨鸿雁女士、李莉女士和葛顺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1.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张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贾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王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孙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崔铭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杨鸿雁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7.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李莉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葛顺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十七)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 2024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