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35
天 津泰达股份有限公 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50,029,059.78 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
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7)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五)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公司拟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将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修订后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8)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六)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经审计,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8,174,866.20 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 258,122,657.15 元。公司本年度提取
盈余公积金 25,812,265.7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901,568,157.31 元,减除 2022
年内实施分配利润 14,755,738.52 元,2022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119,122,810.22元。
2022 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 2022 年末总股本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20 元(含税),共分配 29,511,477.04 元(2022 年末总股本 1,475,573,852÷10
×0.20 元),剩余 2,089,611,333.18 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2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36)。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39)。
(九)2022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告
编号:2023-40)。
(十)关于设立 ESG 管理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拟设立 ESG 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同意将 ESG 职能融入已有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不更名,组成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及 ESG 工作组三个层级的 ESG 管理组织架构。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ESG 管理组织架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41)。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十二)2022 年度 ESG(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ESG(环境、社会及治理)
报告》。
(十三)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胜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本次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2)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审批 2023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基于公司聚焦发展生态环保主业的战略规划,董事会核定公司生态环保产业新增项目总投资额为 46.61 亿元(含子公司投资),具体项目实施时仍需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批准公司 2023 年度商业投标项目投标额 25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
实际情况在额度内决策参与项目投标相关事宜,并由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该事项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二级子公司黄山环保投资建设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外蒸汽
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二级子公司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泰达环保”)拟与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工业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供热”)合作投资建设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外蒸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向毗邻的徽州区化工产业园供汽。项目建设在黄山泰达环保用地红线范围内,供热管网延伸至围墙外一米,厂外供热管网由黄山供热承建。项目新建 2×45t/ h 减温减压系统,新建处理规模为 2×30t/h 的化水处理站以及配套管网、电气系统与控制系统等。项目总投资 3,143.26万元,建设期 12 个月,由黄山泰达环保与黄山供热签署供用汽协议。
董事会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倡导的节能减碳政策,符合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项目公司创收盈利能力,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经理层办理该项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等相关事宜。
(十六)关于二级子公司遵化环保投资建设遵化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二级子公司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化泰达环保”)拟投资建设遵化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服务范围为遵化市全域及玉田县域内产生的餐厨垃圾,项目规模为 40 吨/日。项目建设于遵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建设一条处理规模为 40t/d 的餐厨垃圾处理线,并建设综合处理车间、除臭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项目总投资 1,613 万元,特许经营合作期限为 28 年(建设期 12 个月)。遵化泰达环保拟分别与遵化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和玉田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签署《遵化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玉田县餐厨垃圾处置框架协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建设遵化餐厨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生态环保产业,扩展生态环保产业链,有利于公司在遵化等地区实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协同统一处理,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经理层办理该项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等相关事宜。
(十七)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贵州正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
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与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装”)投资建设正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以下简称“项目”),服务范围为正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