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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2 深市 泰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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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泰达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3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委托出席一人。董事崔铭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曹红梅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32)《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3)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四)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经审计,202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951,342.68 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 189,971,437.87 元。公司本年度提取
盈余公积金 18,997,143.7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45,349,601.74 元,减除 2021
年内实施分配利润 14,755,738.52 元,202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901,568,157.31元。

  2021 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 2021 年末总股本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1 元(含税),共分配 14,755,738.52 元(2021 年末总股本 1,475,573,852÷10×
0.1 元),剩余 1,886,812,418.79 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1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31)。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34)。

    (八)2021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22-35)。

    (九)关于审批 2022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
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董事会批准公司 2022 年度对外融资额度
为 2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借款、发行债券、商业保理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并在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的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批 2022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
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核定 2022 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 130.09 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96.35 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 33.74 亿元。并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或担保主体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进行公告。若当年度子公司担保余额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金额时,针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事项需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董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有利于满足其资金周转需要,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6)。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批 2022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基于公司聚焦发展生态环保主业的战略规划,董事会核定公司生态环保产业总投资额为 78.11 亿元(含子公司投资),具体项目实施时仍需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批准公司 2022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投标额度为不超过 100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在额度内决策参与生态环保项目投标相关事宜,并由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该事项经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十三)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37)。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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