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6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 13:3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
二大街 62 号 MSD-B1 座 15 层 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胡军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8 人,代表股份 490,235,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234%。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89,579,95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3.179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6 人,代表股份 655,31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89,80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9%;反对 432,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89,819,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反对 415,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89,819,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反对 415,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89,817,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7%;反对 401,4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9%;弃权 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9,800,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2%;反对 418,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弃权 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19,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947%;反对 418,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511%;弃权 1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2019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89,80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9%;反对 415,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弃权 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 2020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170,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8%;反对 6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90,2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52%;反对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审批 2020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9,80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9%;反对 432,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审批 2020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9,712,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4%;反对 522,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32,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005%;反对 522,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9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十)《关于审批 2020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185,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9%;反对 4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冀蒙、施展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