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所持泰达国际 5.7844%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所持泰达国际 5.7844%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为集中精力做大主要产业,公司拟以 107,246.36
万元的价格,将所持参股子公司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国际”)5.7844%的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本次交易若能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泰达国际的股权。预计本次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约为 10,000 万元(以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泰达国际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11 日,注册资本 10,372,79.39 万元,主要从事
对金融机构的中介服务,重点对金融业及国民经济其他行业进行投资控股等。公
司于 2010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经审议
同意公司向泰达国际增资 60,000 万元,该事项经 2010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出资占泰达国际注册资本的 5.7844%。
(二)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泰达控股持有公司 32.98%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张东阳先生、崔雪松先生、张旺先生和李润茹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 1201
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法定代表人:张秉军
5. 注册资本:壹佰亿零柒仟陆佰玖拾伍万元人民币
6. 税务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10120XF
7.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保险、证券
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新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汽车租赁、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东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和主要财务数据
1. 历史沿革
泰达控股前身是成立于 1985 年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公司为天津市
市属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单位,对授权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投资经营范围涉及实业投资、金融、区域开发、房地产、公用事业等多个领域。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月 31日 2017 年 12月 31日 2018 年 12月 31日 2019 年 6 月 30日
资产总额 30,670,333.24 31,994,849.72 26,142,683.29 26,919,876.28
负债总额 23,449,594.59 24,552,383.43 19,336,793.49 20,064,679.92
净资产 7,220,738.64 7,442,466.29 6,805,889.80 6,855,196.35
-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 1 月 ~6 月
营业收入 4,820,575.82 5,842,396.39 5,781,744.20 1,391,948.45
利润总额 150,654.88 201,499.34 175,502.82 90,519.62
净利润 46,743.92 102,671.20 101,166.62 59,973.55
注:2019 年数据未经审计,其他数据经审计。
(三)泰达控股持有公司 32.98%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泰达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名称: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11 日
3.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 9 号泰达金融广场 11 层
4. 法定代表人:卢志永
5. 注册资本:1,037,279.39 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重点对金融业及国民经济其他行业进行投资控股;监督、管
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进行金融综合产品的设计,促进机构间协同,推动金融综合经营;对金融机构的中介服务;金融及相关行业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的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资产受托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现有股东
主要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5.28%
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5.1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5.78%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28%
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47%
合计 100.00%
8. 泰达国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840,495.63 7,102,942.50
应收款项 888,984.16 633,501.67
负债总额 3,772,255.78 3,996,077.34
净资产 3,068,239.85 3,106,865.16
- 2018 年度 2019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9,484.03 293,877.54
利润总额 38,374.06 93,595.02
净利润 36,685.49 79,794.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27.65 -22,516.65
注:2019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其他数据经审计。
(三)本次转让标的为公司所持泰达国际 5.7844%股权,已全部质押给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并需于转让前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泰达国际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泰达国际也未占用公司资金。
(四)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五)泰达国际未涉及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下简称“华夏金信”)接受公司委托出具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
金信评报字[2019]189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考虑到泰达国际主要从事对金融业及国民经济其它行业进行投资控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自身不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主要承担管理职能,故无法采用收益法对其未来的发展进行评估。由于泰达国际属非上市公司,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单位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近期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的交易案例较少,所以相关可靠的可比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很难取得,无法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故本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结合此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特点,本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资产基准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泰达国际总资产
账面价值为 1,931,633.3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301,121.52 万元,评估增值369,488.14 万元,增值率为 19.1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446,194.12 万元,评估价
值为 447,059.57 万元,评估增值 865.45 万元,增值率为 0.19%;;净资产账面价
值为 1,485,439.27 万元,评估价值为 1,854,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