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所持泰达股权基金 2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所持泰达股权基金 2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减少管理层级,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专注发展有效主业,公司以 5,577.49 万元
的价格将所持参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权基金”)20%的股权出售给泰达股权基金另一股东方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资管”)。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以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资产评估”)出具的《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协议受让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天津泰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股权项目所涉及天津泰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9]A-0053
号)为基础。泰达股权基金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结论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评估后的资产总计为人民币 33,928.40 万元、负债总计为人民币6,040.93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7,887.47 万元。
(二)交易对方泰达资管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张东阳先生、崔雪松先生、张旺先生和李润茹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名称:天津泰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法定代表人:崔雪松
4.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5.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11 日
6. 营业期限:2016 年 8 月 11 日至 2046 年 8 月 10 日
7.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9 号 201
8.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保险、证券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仓储业、租赁服务业的投资;资产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和主要财务数据
1. 历史沿革
泰达资管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是泰达控股系统内部
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月 31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7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0,029,052.14 793,884.07 731,363.20 748,338.81
负债总额 80,000.00 248,844.91 198,707.08 175,499.94
净资产 99,949,052.14 545,039.16 532,656.13 572,838.87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 1 月~7 月
营业收入 0.00 117,285.10 105,970.67 33,128.30
利润总额 -50,947.86 20,684.07 18,677.94 1,072.48
净利润 -50,947.86 12,354.90 12,744.31 134.43
注:2019 年数据未经审计,其他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泰达资管是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天津泰达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100% 32.98%
天津泰达资产运 天津泰达股份
营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名称:天津泰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住所: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 52 号
4. 法定代表人:周志远
5.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6.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5 日
7. 营业期限:2002 年 4 月 5 日至 2032 年 4 月 4 日
8.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股东
主要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8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
合计 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7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922.14 47,703.77
负债总额 21,684.05 7,112.26
应收款项总额 19,778.47 21,201.39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7 月 31 日
净资产 39,238.09 40,591.50
2018 年度 2019 年 1 月 ~7 月
营业收入 457.81 0.00
利润总额 -3,925.62 1,057.74
净利润 -4,305.69 462.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4,523.55 -572.22
注:2018 年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转让标的为公司所持泰达股权基金 20%股权,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泰达股权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六)泰达股权基金未涉及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联资产评估(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接受公司与泰达资管委托对标的资产评估后出具了《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协议受让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天津泰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股权项目所涉及天津泰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9]A-0053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市场公开资料较缺乏,在选取参照物(案例)方面具有极大难度,故本次评估不采纳市场法。由于泰达股权基金目前无股权基金投资项目,其未来收益无法客观预测,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收益法。结合本次为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协议受让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天津泰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股权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的评估目的,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该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经过资产的账面清查、产权验证、实地勘察、评定估算、分析确定,据以得出委托人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委估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和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值分别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19,524.97 万元,评估值 33,928.40 万元,评估增值 14,403.43 万元,增
值率 73.77%。负债账面价值 6,040.93 万元,评估值 6,040.93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
产账面价值 13,484.04 万元,评估值 27,887.47 万元,评估增值 14,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