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两名)。董事陈树强先生因公、独立董事魏莉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分别书面委托王艳女士和陈敏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冲回已计提未发放激励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控制度的
要求,拟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 2,481.50万元
减值准备,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无影响。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16年计提2014年度激励基金10,620,971.72元。因
截至2017年度末,该项激励基金已计提未发放实施,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
司拟冲回该项已计提未发放的激励基金,共计10,620,971.72元,对公司2017年度合
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0,620,971.72元。
(五)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8,099,262.98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52,302,306.82元。公司本年度提取
盈余公积金15,230,230.6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6,161,110.81元,减除2017年
内实施分配利润22,133,607.78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01,099,579.17元。
2017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2017年末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35元(含税),共分配51,645,084.82元(2017年末总股本1,475,573,852÷10
×0.35元),剩余749,454,494.35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9)。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
编号:2018-10)。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八)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告
编号:2018-11)。
(九)关于2018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服务,聘期一年,年度服务费预计为人民币395万元(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批2018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
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18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董事会批准公司2018年度对外融资额度
为 218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
等,并全权委托董事长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之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以及签署与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债权人、债权人的委托人所签订的法律文书。具体发生的融资金额,公司将在2018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批2018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核定2018年度全年担保额度共计
112.5亿元,并在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2017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提议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4月9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8-13)。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