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0-5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0 年10 月26 日
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0 年11 月5 日在公司本部
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刘惠文先生、张军先生、吴树桐先
生、许育才先生、马军先生、邢吉海先生、罗永泰先生、缐恒琦先生和徐春利先
生共计9 名,无委托他人代为表决情况。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 人,实际行使表
决权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惠文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
议:
1. 《关于出售所持天津天马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前兑现二级地产项目的投资收益,以集中公司优势资源推动现有一级区
域开发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拟将其所持天津天马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25%的股
权,出售给天津正信集团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20,305.22 万元,此次交易若能
完成,公司将获得投资收益9,047.26 万元,净利润6785.44 万元,并不再持有天
马国际的股权。
董事会认为:通过此次资产出售,公司将提前兑现投资收益,增加公司的资
产流动性,在国家遏制房价上涨的宏观背景下,此次资产出售所回收的现金,有
利于公司获得资源配置的主动性,在看好的产业领域加大投资力度,有利于公司
加快其他项目的开发建设,保证公司主要战略的进一步纵深推进,并为公司后续
战略的展开争取到时间和空间。
因本次交易金额较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交易还须经公司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2
2.《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与发起设立江苏金
山湖旅游区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西津湾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寻找江苏镇江的市场机遇,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拟与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水投”)
合资发起设立江苏金山湖旅游区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南京新城出资6,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60%,镇江水投出资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南京新城拟
与镇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城投”)合资发起设立江苏西
津湾度假区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南京新城出资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镇江城投出资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董事会认为:镇江水投、镇江城投均是江苏镇江市属城建平台公司,本次投
资有利于公司进入镇江市场,结合公司的市场能力优势和国有城建平台公司的资
源优势,力争把握住江苏镇江潜在的市场机遇,做大公司区域开发产业。
3.决定于11 月22 日召开公司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决定于11 月22 日召开公司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地点
请详见相关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11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