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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7-06-1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6月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07年6月8日在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有王颖女士、路雪女士、赵庶心先生、于洪先生和朱俊鹏先生共计5名,无委托他人出席情况。本公司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行使表决权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颖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关于出售滨海大桥、绿化资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津开发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出售如下资产:以2.88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滨海大桥的经营权和收益权,以3.018亿元的价格出售面积为1,910,780.97平方米的绿地使用权,以1.9571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面积为1,971,606平方米的绿化资产。上述资产交易总额为78,611万元人民币。
  监事会认为,此次资产出售将会使政府补贴收入占公司经营收入的比重将大幅下降,有利于公司逐步实现收入来源的完全市场化,也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此次资产出售所回收的现金,有利于公司围绕资源经营战略,加大力度投入其他前景看好的资源类产业,实现公司经营资产结构由稳定收益型向成长收益型的转变。
  同时此次交易价格是在参考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华夏松德评I字[2007]25号《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多次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关于再次增资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增资扩股的方案》,本次增资目标上限为7.5亿股,相当于所有股东10配3.368股,即公司出资20205万元人民币;下限为总规模6亿股, 相当于所有股东10配2.6947股,即公司16164万元人民币。初步确定增资价格为1.00元人民币/股。公司拟按投资比例对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进行增资,并且对于其他股东放弃认购权的部分,公司将和其他愿意认购的股东一起按投资比例进行认购。
  基于这一方案,公司拟向渤海证券增资区间为16164万元-3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对渤海证券的投资比例将占26.94%-30.23%(最高比例不超过30.23%),具体增资数额及所占比例待渤海证券股东会后方可确定。
  监事会认为,虽然公司拟再次增资渤海证券构成了关联交易,但公司关联董事刘惠文先生、邢吉海先生、孟群先生、周立先生回避了表决,因此,是公平的、公允的,也是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的。同时,我们将监督公司对上述增资事项的具体操作,并根据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