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声 明
华泰联合接受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委托,担任格力电器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发表财务顾问意见。并声明如下:
1、本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不存在利害关系,就本次交易发表意见是完全独立的。
2、本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承诺上述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致的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或责任。
3、作为财务顾问,华泰联合并未参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条款的磋商与谈判。华泰联合仅就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慎核查并提供财务顾问意见。
4、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格力电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于投资者根据本财务顾问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所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财务顾问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本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格力电器董事会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公告等文件之全文。同时,本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报告、估值报告分别由审计及评估机构根据相应的执业准则出具,并对报告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或责任。
7、未经本财务顾问书面同意,本财务顾问报告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也不得被任何第三方使用。
目 录
声 明...... 2
目 录...... 3
释 义...... 4
一、本次交易概况...... 6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7
(一)北京普润立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
(二)北京红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7
(三)杭州普润立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
(四)珠海冷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
(五)北京汽广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
(六)北京普润立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
(七)珠海拓金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八)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智联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九)珠海横琴永恒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
(十)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 11
(十一)芜湖远澈泉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1
(十二)珠海横琴子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2
(一)基本信息...... 12
(二)股东情况...... 13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所属行业情况...... 14
(四)主要财务数据...... 16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16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程序 ...... 16
六、财务顾问意见...... 17
(一)财务顾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17
(二)财务顾问联系方式 ...... 17
释 义
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公司/格力 指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
电器 码 000651
标的公司/格力钛新 指 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能源
北京普润 指 北京普润立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普润 指 杭州普润立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润壹号 指 北京普润立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红航 指 北京红航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珠海冷泉 指 珠海冷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拓金 指 珠海拓金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汽广行 指 北京汽广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创智联诚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智联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横琴永恒润 指 珠海横琴永恒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石灏汭 指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远澈泉峰 指 芜湖远澈泉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横琴子弹 指 珠海横琴子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格力电器与北京普润、北京红航、珠海冷泉等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
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格力电器与董明珠女士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
议》
本次交易/本次关联 指 格力电器拟通过受让格力钛现有股东持有的格力钛股份增持格力
交易 钛,董事长董明珠女士持有的格力钛股份不参与本次交易
格力电器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参与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
前次交易/前次关联 指 任公司、珠海厚铭投资有限公司、珠海红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交易 的格力钛新能源合计 336,197,406 股股份的司法拍卖,并与董明珠女
士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华泰联合
法律顾问/锦路安生 指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评估
估值基准日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公司章程》 指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财务顾问报告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之财务顾问报告》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本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一、本次交易概况
格力电器拟通过受让格力钛现有股东持有的格力钛股份增持格力钛,董事长董明珠
女士持有的格力钛股份不参与本次交易。其中,格力电器已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与北
京普润、北京红航、杭州普润、珠海冷泉、汽广行、普润壹号、珠海拓金、创智联诚、横琴永恒润、金石灏汭、远澈泉峰和横琴子弹等 12 名交易对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受让前述 12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格力钛 270,723,199 股股份(占格力钛总股本
的 24.54%)增持格力钛,交易作价 101,533.28 万元;除前述 12 名交易对方外,格力电
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以不超过本次交易对应的估值,择机开展公司协议受让格力钛合计不超过 30,374.28 万股股份(占格力钛总股本的 27.53%)事宜,实际成交价格以届时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为准。
格力电器受让前述 12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格力钛股份后,将合计控制格力钛79,959.26 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格力钛总股本的 72.47%,其中,公司直接持有格力钛 60,692.06 万股股份(占格力钛总股本的 55.01%),并通过表决权委托安排拥有董明珠女士持有的格力钛 19,267.20 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格力钛总股本的 17.46%)。本次交易后,董事长董明珠女士持有的格力钛股份维持不变。
由于董明珠女士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持有格力钛 192,672,001 股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持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持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普润立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北京普润立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 1 号延庆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 404 室
主要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共青城普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册资本 3686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9MA001QEK6P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0 日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
经营范围 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玉昆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