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5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2022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134,159,980.80元(未经审计);截止2022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552,214,690.95元(未经审计)。
二、公司2022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结合经营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5,536,677,733 股(总股本 5,631,405,741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
的股份 94,728,0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536,677,733 元。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现金分红水平高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202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