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1月1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9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9年1月1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董明珠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29人,代表股份2,331,700,4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6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1,697,300,9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84人,代表股份634,399,4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457%。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27人,代表股份693,467,3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65,023,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8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84人,代表股份634,399,4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45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3,155,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0582%;反对84,224,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121%;弃权54,320,3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700,0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2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60,877,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1916%;反对84,224,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420%;弃权54,320,3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700,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6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实施累积投票制)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董明珠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00,546,88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115.8188%;
同意股份数:2,082,575,575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89.3157%;
2.03.候选人:选举望靖东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13,029,866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4.9106%;
2.04.候选人:选举张 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24,551,947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86.8273%;
2.05.候选人:选举张军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54,341,263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2.3936%;
2.06.候选人:选举郭书战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45,807,640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87.7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董明珠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59,854,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2352%;
2.02.候选人:选举黄 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4,626,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1490%;
2.03.候选人:选举望靖东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4,020,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6326%;
2.04.候选人:选举张 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9,726,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187%;
2.05.候选人:选举张军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9,417,8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46%;
2.06.候选人:选举郭书战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89,541,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922%。
议案3.00议案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姝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47,888,484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6.4055%;
3.02.候选人:选举邢子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97,418,268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4.2410%;
同意股份数:2,197,493,149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4.2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刘姝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15,610,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170%;
3.02.候选人:选举邢子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65,140,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8010%;
3.03.候选人:选举王晓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65,215,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8117%。
议案4.00议案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李绪鹏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190,413,851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3.9406%;
4.02.候选人:选举段秀峰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208,020,178股,占出席总股份数的94.6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李绪鹏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58,135,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995%;
4.02.候选人:选举段秀峰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75,742,3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168%。
5、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按公司总股本6,015,730,878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609,438,526.80元,余额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8,066,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20%;反对21,421,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87%;弃权52,212,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937,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3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5,788,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721%;反对21,421,771
认弃权49,937,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51%。
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长富 王振兴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