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3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王集团”或“控股股东”)关于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被动减持的说明,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情况
根据控股股东西王集团提供的说明,由于西王集团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华投资”)与东吴证券存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为协议的履行,西王集团为上述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作为保证人对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永华投资因未履行到期债务,东吴证券提起诉讼,要求西王集团承担相应责任。东吴证券对西王集团所持有的 2,030,340 股无质押清洁股份进行卖出,本次西王集团实际被动减持股份数为 2,030,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5%。详见下表:
成交均价 成交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交易期间
(元/股) (股) 例(%)
2023 年 2 月 14 日
西王集团 集中竞价 —2023 年 3 月 15 5.42 2,030,340 0.185
日
根据控股股东西王集团提供的说明,2019 年 10 月,西王集团因资金流动性
困难,到期债券未能如期兑付,为全面化解潜在的风险,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向
邹平市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并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获得邹平人民法院裁定通
过《和解协议》。鉴于西王集团对东吴证券的连带责任保证产生于邹平市人民法院受理西王集团和解之前,且属于无财产担保债权,东吴证券基于保证责任获得
的清偿突破了西王集团和解协议规定的偿债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32 条以及第 240 条规定,西王集团已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处置股票所得款项返还公司。截至目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继续处置剩余清洁股份。
二、 本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西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20,545,72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9.70%;本次被动减持后,西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18,515,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1%。
是否为控 本次减持前持有 本次减持后持有
股股东或 股份数 股份数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股份性质 持股数 占总股本 持股数 占总股本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股) 比例
致行到人 (%) (%)
合计持有
股份 320545721 29.70 318515381 29.51
西王集团 是 其中:无
限售条件 320545721 29.70 318515381 29.51
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西王集团减持部分公司股票属于因强制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并非控股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
2、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西王集团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