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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38 深市 *ST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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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万方: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ST万方: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 万方      公告编号:2022-052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9月30日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10月10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自2022年10月10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万方”变更为“万方发展”,股票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代码、涨跌幅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万方”变更为“万方发展”;

  3、股票代码:000638;

  4、股票停复牌安排:股票将于2022年9月30日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10月10日开市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10月10日;

  6、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情形,公
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07348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7,024,966.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62,819,540.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16,540.36元,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7,058,616.12元。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2〕1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应调减收入4,590,715.6元,调减成本1,293,762.6元,调减净利润3,296,953元,调减归母净利润1,978,171.8元。

  上述调整完成后,公司依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9.3.7条的规定,即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情形,且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四、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9条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将于2022年9月30日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10月10日开市起复牌,自2022年10月10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万方”变更为“万方发展”,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其他风险提示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暂时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仍可能面对宏观经济、行业竞争、产品市场等变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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