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637 深市 茂化实华


首页 公告 ST实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实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3

ST实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 实华  公告编号:2024-038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议案的情况,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7.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8.00《关于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亿陆仟伍佰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和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和《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 》( 公告编号:2024-037)。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2日(周三)下午2:45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
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9:25 时;9:30—11:30
时和 13:00—15:00 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时期间的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公司七楼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22 人 , 代 表 股 份
244,405,5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0123% 。

    其中:


                  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5    232,857,076 股  44.7909%

      网络投票      17    11,548,500 股  2.22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6,209,43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179%。

    其中:

                中小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总股份

    现场投票      3        4,660,930 股  0.8965%

    网络投票      17      11,548,500 股  2.22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议案 1.00《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2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97%; 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39%;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3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议案 2.0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2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97%; 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39%;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3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议案 3.00《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45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302%; 反对 9,9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6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6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6351%;反对 9,94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议案 4.00《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2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97%; 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39%;反对 9,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3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议案 5.00《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19,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60%; 反对 9,78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0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23,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284%;反对 9,78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0.37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议案 6.00 关于制定《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至 2026 年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76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570%; 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7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476%;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4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议案 7.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157,570,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332%; 反对 10,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06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3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2162%;反对 10,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7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议案 8.00《关于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合计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亿陆仟伍佰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该等授信额度的申请提供担保、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13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992%; 反对 10,2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4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609%;反对 10,26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33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议案 9.00《关于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 2024 年度内控审
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768,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570%; 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72,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5476%;反对 9,63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45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才勇、李正刚。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