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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37 深市 茂化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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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实华: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4

ST实华: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实华  公告编号:2023-
087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二)

  3、涉案金额:4250 万元及利息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被告一:茂名市晶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二: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李晶惠

  被告四:李双


  被告五:赵飞飞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银行承兑汇票本金人民币 4250万元及利息;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汇票本金承担退款责任,并支付滞纳金直到全部退款为止;

  (3)请求判令被告三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人民币 26 万元;

  (4)被告三、四、五对上述第一、第三项请求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5)判令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五被告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和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3-007】、《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延期开庭的公告》【2023-00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 0703 民初 1244 号】,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七十八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八十条第三款、第六百八十八条、第六百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茂名市晶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承兑汇票票款本金 42404731.2 元及该款的利息、
罚息、复利(其中 4967278.55 元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算,4967500
元从 2023 年 1 月 12 日起算,2486202.65 元从 2023 年 1 月 14 日
起算,2483750 元从 2023 年 1 月 18 日起算,5000000 元从 2023
年 2 月 8 日起算,2500000 元从 2023 年 2 月 16 日起算,2500000
元从 2023 年 2 月 23 日算,3000000 元从 2023 年 6 月 22 日起
算,3000000 元从 2023 年 6 月 23 日起算、6500000 元从 2023 年
6 月 26 日起算、5000000 元从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算至还清之日
止,按《汇票承兑合同》约定利息、罚息、复利的利率计算,但利息、罚息、复利的利率的合计以不超过年利率 24%为限)给原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二、被告茂名市晶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 260000 元给原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三、被告李晶惠、被告李双、被告赵飞飞对上述第一判项债务的票款本金 42404731.2 元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及第二判项的债务对原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上述第一判项承兑汇票票款本金其中的 17500000 元向
原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承担退款责任。

  五、被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支付 17500000 元的滞纳金(其中 3000000 元从 2023 年 6
月 26 日起算,3000000 元从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算、6500000 元
从 2023 年 6 月 30 日起算、5000000 元从 2023 年 7 月 1 日起算
至还清之日止,按日息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给原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六、驳回原告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 5 起,涉及金额为人民币 2018.07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9%。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案件【(2023)粤 0703 民初 1244 号】尚处于上诉期内,
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就该案件涉及金额,公司已于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计提损失 4250 万元。若上述判决在本期或期后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将减少损失约 2500 万元,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正影响。同时,公司正在积极准备上诉工作,争取维护公司的最大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3)粤 0703 民初 1244 号】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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