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3-006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23,188,343.49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提起诉讼系为加快应收账款回收,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成公司”)就茂名市晶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拖欠其货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现已受理,案号为(2023)粤 0902 民初 759 号,且东成公司已收到《广东法院诉讼费用交费通知书》(通知书号码:0000016231312931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一:茂名市晶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二:李晶惠
被告三:李双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 23,188,343.49 元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暂计 50 万元(以 23,188,343.49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加计 50%,自欠款之日起算,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所欠的上述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股东被告三李双对被告一所欠的上述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3、诉讼案件事实和理由
被告一长期从原告处提货,但未能按时结算货款。经双方对
账,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被告一共拖欠原告聚丙烯货款
92,541,828.62 元。被告一的实际控制人、即被告二李晶惠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与原告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表示自愿
加入被告一欠原告聚丙烯货款的债务,并就该债务向原告提供最高额为 1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后,被告一已支付部分货款,但截至起诉日,被告一仍拖欠货款 23,188,343.49 元。
被告三李双为被告一股东,被告一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被告三李双持有被告一的 100%股权。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报告》显示,被告三认缴出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7 日,仅实
缴出资 100 万元。在被告一财产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的情况下,被告三应在未缴出资 2900 万元范围内对本案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系为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合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基本权益。目前该案件已经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 1 起,涉及金额为人民币 144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4%。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法院诉讼费用交费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