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3-3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 号)核准,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61,780,1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19.10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4,999,999,91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7,099,999.69 元(含税)后,实际到位资金为 4,972,899,910.31 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1,231,532.8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2Y00038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 年4 月修订)。
2、募集资金存放和三方监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 备注
状态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 44641001040039698 存续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第一支行 2017002129200089276 存续 祥和项目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44050170870100001858 存续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44050170870100002212 存续 280亿只片
式电阻器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 634776695 本次注销 项目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755901411110705 已注销 仅用于汇
总验资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月 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为加强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资金办理业务便利性,公司将原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转存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建行肇庆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4405017087010000221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和 3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民生银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在建行肇庆分行新开设的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办理完毕民生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