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2-2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7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章程》(2022 年 6 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选举李潇先生、沈建芳先生、张大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峰先生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高峰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截至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为 1 人,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为前置条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潇先生、沈建芳先生、张大伟先生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峰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实施以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同意制定《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捐赠管理规
定》,同意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制定及拟修订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
附件: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李潇(董事候选人):男,198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
学历。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现兼任: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信息和通信技术团队负责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瀚薪科技有限公司、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欧冶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坤驰粤莞股权投资管理(东莞)有限公司董事及经理;曾任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员、厚朴投资基金投资副经理、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等职务。
2.沈建芳(董事候选人):男,195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
欧工商管理学院 E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现任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兼任蔚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会长,上海质量协会副会长。
3.高峰(独立董事候选人):197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
研究生学历。
现任深圳市欧冶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董事会秘书处,华为技术投资中心(荷兰)CFO,微众银行分析决策与新项目部总经理。
4.张大伟(董事候选人):男,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
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
2016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
任广东恒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广州恒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曾兼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
除上述任职外,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述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