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0-6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实际工作情况后决定其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自 2017 年起已连续三年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期间,能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期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19 年度,公司给予中审众环的年度报表审计报酬为 75 万元,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4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 36 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
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 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 1993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 年 11 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
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为 130 人、注册会计师数
量为 1,350 人、从业人员数量为 3,695 人、2019 年末从事过证券服
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900 余人。
(三)业务信息
1.2019 年度,中审众环总收入为 185,897.36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 162,565.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9,501.20 万元、审
计公司家数为 19,021 家。其中: 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155
家;截止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160 家。
2.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龚静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
多年,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吴梓豪,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
多年,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 3 年累计收(受)到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 15 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和自律处分;拟签字会计师 1:龚静伟,曾于 2017 年有警示函 1
项 , 但 不 影 响 证 券 期 货 业 务 的 承 接
(http://www.uppsg.com/zbsczyjbxx/index.jhtml))。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 12 月 2 日上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在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方面都有较好表现,近三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就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任务,同意提交给董事会审议。另外,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 年 12 月 2 日上午,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中审众环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