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释 义......1
第二章 声 明......3
第三章 基本假设......5
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6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8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8 二、 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15
第六章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6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16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8
第七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9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英力特、本公司、上市公 指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指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指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稿)》 划(草案修订稿)》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英力特化
报告 指 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价值在线 指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
限制性股票 指 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计
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
激励对象 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
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
的条件
股本总额 指 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业务办理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75号文》 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
资发分配〔2006〕175 号)
《171号文》 指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
《102号文》 指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
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
《工作指引》 指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办法》 指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集团公司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第二章 声 明
价值在线接受委托,担任英力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
问并出具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175 号文》《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英力特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英力特全体股东及各方参考。
(一)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英力特提供或为其公开
披露的资料,英力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及其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等发表意见,不构成对英力特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公司公开披露的《宁夏
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遵
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和公司相
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三章 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以下假设为前提:
(一)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的国
家政策、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 英力特及有关各方提供和公开披露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的批
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四)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各方能够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按照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方案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
(五) 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章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收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19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四、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2022 年 6 月 1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并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