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涂华东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生产运营中主要存在市场及经营风险环境,安全生产、质量、环保、稳定风险,宏观经济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5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36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7
第十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3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3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83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 指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英力特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指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指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青山宾馆 指 宁夏石嘴山市青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威宁公司 指 宁夏威宁活性炭有限公司
昊凯生物 指 宁夏昊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PVC 指 聚氯乙烯树脂
E-PVC 指 聚氯乙烯糊树脂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英力特 股票代码 00063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英力特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Ningxia Younglight Chemicals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华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学军 杨向前
联系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
电话 (0952)3689323 (0952)3689323
传真 (0952)3689589 (0952)3689589
电子信箱 xuejun.li.x@chnenergy.com.cn xiangqian.yang.a@chnenergy.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753202
公司办公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753202
公司网址 正在重新建设中
公司电子信箱 P0001918@chnenergy.com.cn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775,470,022.24 955,471,573.39 -18.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584,780.70 34,662,636.75 -13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15,481,039.00 32,951,739.49 -146.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8,605,409.12 41,061,571.94 140.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1 -12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1 -12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0% 0.65% -1.0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3,060,452,734.30 3,098,309,534.22 -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17,604,420.14 2,671,731,678.45 -2.03%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 2,017,824.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347,356.9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3,163.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32,086.10
合计 4,896,258.3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