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09-026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 年6 月29 日14: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09 年6 月26 日15:00 时至6 月29 日15:00 时;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 年6 月29 日上午9:30 -
11:30 时、下午13:00 - 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 年6 月26 日15:00 时至6 月29 日15:00 时。
2、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继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49 人,代表股份58906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4 人、代表股份40237426 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7%。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5 人、代表股份18668799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5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配股募集资金数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8786460 股,同意2841790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98.72%;反对3662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27%;
弃权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
关联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9 年6 月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信息网
(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致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樊军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致和律师事务所樊军东律师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
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致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