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英力特 股票代码:000635 公告编号:2007-02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10月26日上午10: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0月25日15:00时至10月26日15:00时;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0月25日15:00时至10月26日15:00时。
2.现场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秦江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808人、代表股份73591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5人、代表股份5046895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3人、代表股份23122433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19657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79%;反对1460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98%;弃权165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售股票的类型。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20610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7.92%;反对14304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94%;弃权9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20595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7.91%;反对1431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95%;弃权9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
(3)配股价格。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20120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7.85%;反对14806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01%;弃权9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
(4)配售对象。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20595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7.91%;反对1431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95%;弃权9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
1)收购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40.76%股权。关联股东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44471673股,同意429377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6.55%;反对14340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3.22%;弃权9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
2)偿还年产20万吨PVC、17万吨烧碱项目第一条年产10万吨PVC、9万吨烧碱生产线的银行借款项目;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2057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91%;反对14340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95%;弃权9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
3)补充年产20万吨PVC、17万吨烧碱项目第一条年产10万吨PVC、9万吨烧碱10万吨PVC、9万吨烧碱项目流动资金项目;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2057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91%;反对14340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95%;弃权9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
以上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6)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20595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97.91%;反对1431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95%;弃权9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
3.审议通过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1811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58%;反对14288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94%;弃权351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48%。
4.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18659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66%;反对1374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86%;弃权351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48%。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配股后由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滚存利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1811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58%;反对14288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94%;弃权351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48%。
6.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处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1811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58%;反对14288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94%;弃权351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48%。
7.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18659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66%;反对1374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86%;弃权351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48%。
8、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会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3591388股,同意718659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66%;反对1374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86%;弃权351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4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合天金天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成秉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合天金天平律师事务所成秉康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合天金天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