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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第九届第四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2

三木集团:第九届第四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1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会议由林昱董事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卢少辉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与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时公司 2022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林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选举林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总裁 1 名。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聘任林昱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廖剑锋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吕建波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公司 2022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江春梅女士、邵晓晖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现对公司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构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江春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邵晓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
附:个人简历

    林昱,男,1981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福州开发区国有
资产管理中心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总经理。现任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有限公司、福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昱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在关联方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长,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江春梅,1985 年 2 月出生,入党积极分子,本科学历。曾任农商银行信贷客
户经理,长乐华亚纺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海峡银行自贸区分行公司金融部负责人。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运营总监,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银资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江春梅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在关联方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在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任职董事、总经理,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邵晓晖,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银行马江支行
客户发展部经理、公司业务科科长,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行公司业务部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水行行长,招商银行福州分行零售部总

经理,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历任福建三
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裁、董事。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委员会委员,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

    邵晓晖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在关联方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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