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议,于 2018
年4月2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决定于4月9日在福建省福
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
十二次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卢少辉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以下议案均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获得通过,本次会议做出以下决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内容为: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48,727.64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0,193,413.09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5,182,450.95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2,558,843.76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8,836,005.06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由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2017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后续项目开发资金。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当前自有资本规模小,尚属发展期,近年投资规模大,资产负债率比较高,2017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上述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参见巨潮网)。
独立董事认为:经过前几个年度的努力,公司已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形成了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等为基础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当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实际工作需要。
同意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有关内部控制的实践今后还可以进一
步完善。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继续聘用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60万元的范围内决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同意向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本公司母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
同意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继续聘用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30万元的范围内决定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同意向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七、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中,《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