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4-30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本合同已经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180天。
3、对本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由于项目毛利率水平合理,且公司只持有福
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因此该合同的履约对公司2014年业绩不
构成重大影响。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需方)是从事高速公路规划、
建设、经营和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主要职能是在国家规划、计划的统筹安排
下,以全资、控股、参股和直接管理等方式从事经营性高速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
设施项目的资本运营和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贵州省高速公路融资、建设、
经营和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11亿元人民币。
三、合同主要条款
本公司持股51%之控股子公司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或供方)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就贵州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LQ1合同段项
目供应道路石油沥青,主要合同条款如下:
1、商品名称、商标、型号、技术标准、数量
名称 数量(吨) 交货地点 技术指标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散装) 19895 安顺幺铺库 AH70
改性沥青 10957 安顺幺铺库 国标
乳化沥青 4668 安顺幺铺库 国标
2、合同金额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叁佰零陆万零柒佰伍拾元整(173,060,750
元)。供货数量为概算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交接验收数为准。
3、供货期限:180日历天。
4、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由于该项目毛利率水平合理,且公司只持有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
司51%股权,因此该合同的履约对公司2014年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2、本合同的履约对本公司及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
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
合同。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合同的履行主要存在结算风险,据公司分析,上述风险较小。
七、备查文件
1、《贵州省织金至纳雍高速公路道路沥青采购合同协议书》。
2、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