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0-3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履行和终止:本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盖章,已经生效,但在
本公司再融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募集资金到位后才开始履行。若本公司
2010 年再融资事项在2011 年12 月31 日前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则本合同自
行终止。
2、合同的履行期限:3 年左右。
3、对本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约对公司2010-2011 年业绩不构成
影响。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2010 年9 月15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乙方)与青岛胶州湾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胶州湾
产业基地北环路等道路工程投资建设合同书》。
该合同是以甲方与本公司于2010 年 3 月17 日签订的《胶州湾产业基地项
目合作开发框架合同》为基本原则签订的。框架合同有关内容参见本公司公告编
号为2010-06 的重大合同公告。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程名称:北环路、滨海路、东三路等37 条快速路、主干道、次干
道及支路。
(二)工程地点及施工范围:青岛胶州湾产业基地内。
(三)工程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自本合同具备履行条件之日起36 个月,
施工中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39 条
约定),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四)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山东省、青岛市相
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五)工程价款及其调整结算方式:本合同工程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肆亿捌仟玖佰玖拾贰万元(¥489920000 元)。具体工程总价款及其调整结算方
式在本工程开工前,依据山东省、青岛市最新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规定由甲乙双
方另行确认。
(六)工程监理:甲方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
行监理。(七)工程验收、移交:
1、双方按照2010 年3 月17 日签订的《胶州湾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开发框架
合同》约定进行。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1 年,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所投资范
围内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无偿维修至
合格,若乙方不按期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额支付。双方约定合同结算价
5%的金额作为质保金。
(八)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及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的支付:
根据《胶州湾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合同》的约定,甲方应当按时向乙
方支付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即本合同项下的工程结算价款)以及财务费用、投
资收益。
(九)合同还对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事项进行了
约定。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融
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开始履行。
(十一)若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再融资事项在2011 年12 月31
日前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便履行,对公司2010-2011 年业绩
均不构成影响。
2、本合同的履约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
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 年9 月15 日召开。会议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会议以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批准通过了该项合同。
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先已经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签署该类合同。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单项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主要存在施工风险、资金风险和结算风险,据
公司分析,上述风险均较小。
七、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本合同的后续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胶州湾产业基地北环路等道路工程投资建设合同书》。
2、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