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4-47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3、本次会议由陈利军主持。
4、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陈利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工作,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董事会决策规范化和专业化,现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陈利军(董事长、主任委员)、李爽、郑刚(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成员:李历兵(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邵劭(独立董事)、凌感
(3)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邵劭(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郑刚(独立董事)、崔立国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董事长陈利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盛树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陈利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钱嘉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盛
树浩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