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3-4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长陈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钱嘉清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钱嘉清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嘉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会秘书钱嘉清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邮政编码:311215
联系电话:0571-82860631
传真号码:0571-82865050
电子邮箱:sfhy_000631@126.com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附件:个人简历
钱嘉清,女,1980 年 5 月生,浙江嘉善人,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
历任浙江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经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职工监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顺发能城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万兴恒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万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钱嘉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