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2-3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8 月 5 日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8 月 5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8 月 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3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盛树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1,583,499,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19,394,577 股的 71.35%。(注:在
计算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时 ,已扣减公司 回购股份213,124,591 股)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1,498,955,8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19,394,577 股的 67.5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数量 84,543,62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19,394,577 股的 3.8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1,583,470,6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8%;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1%。
表决结果:通过。陈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1,638,8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6%;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陈军先生当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惠惠、戴诚彤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2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