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0-0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万向集团公司
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2020 年 1 月 7 日,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万向集团
公司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万向集团公司要约收购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1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的 1,491,831,780
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61.3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顺发恒业股份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上述事项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万向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是鲁伟鼎。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