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09-069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9
年12 月7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9 名。分别为:管大源先生、沈志军先生、孔令智先生、程捷先生、李旭华先
生、陈贵樟先生、陶久华先生(独立董事) 、张生久先生(独立董事)、杨贵鹏
先生(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所属浙江工信、工信风雅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以30,230,744 元收购下属浙江工信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工信”)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20%的股权,其
中以19,347,676 元受让赵雪林所持12.8%的股权,以10,883,068 元受让金远春所
持7.2%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顺发恒业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工信100%股权。截止
2009 年9 月,浙江工信自然人股东直接持有浙江工信及间接持有杭州工信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工信风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信风雅”)的帐面
权益合计为48,116,221.78 元。
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工信以人民币3,000,000 元收购工信风雅自然人股东所
持有的0.667%的股权,其中以110 万元受让赵雪林所持0.244%的股权,以60
万元受让金远春所持0.133%的股权,以50 万元受让蔡华军所持0.111%的股权,
以50 万元受让孙坚所持0.111%的股权,以30 万元受让许培丹所持0.067%的股
权。收购完成后,浙江工信合并持有工信风雅100%股权。截止2009 年9 月,自
然人股东持有工信风雅的股权帐面权益为2,970,685.75 元。
经平等协商,浙江工信自然人股东以低于帐面净资产的价格向顺发恒业有限
公司转让所持股权,工信风雅自然人股东以注册资本1:1 的价格向浙江工信转让所持股权。交易定价均体现了公平合理,也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股权收购实现浙江工信、杭州工信、工信风雅全资控股,有利于进一步
理顺公司管理,提升管理效率,从而强化公司在区域市场的优势地位,进一步提
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与此同时,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新增权益约1786 万元。
上述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 张,反对票0 张,弃权票0 张,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增加公司经营性土地储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
司浙江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近期杭州两宗经营性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活动,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自主选
择竞买地块。
表决结果:同意票9 张,反对票0 张,弃权票0 张,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张,反对票0 张,弃权票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2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