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4-052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 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
近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文燕先生、陈帮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文燕先生、陈帮国先生向监事会提出辞去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鉴于文燕先生、陈帮国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选举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文燕先生、陈帮国先生辞职生效后,将在公司及下属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燕先生、陈帮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文燕先生、陈帮国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公司监事会对文燕先生、陈帮国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审议,选举许中俊
先生、陈佳先生、胡铜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许中俊先生: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函授学
院经济管理专业,机械工程师。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公司物资供销
部副部长,借调至金剑铜业技改项目部任副经理;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公司物资供销部副部长;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中铁建铜冠投资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铜陵有色绿色智
能铜基新材料项目部党支部副书记、经理;2024 年 7 月至今任金新铜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铜基新材料项目部经理。
许中俊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中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许中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査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胡铜生先生: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安徽工商管理学
院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教育,高级经济师。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
公司金威铜业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
经理;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公司金威铜业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公司金威铜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金威铜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胡铜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铜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铜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査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陈佳先生: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焦作工学院资源与
材料工程系采矿专业,采矿高级工程师。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安徽
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铜陵有
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院长;2021 年 10 月至今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铜矿党委副书记、矿长。
陈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査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