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2-08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029 号文《关于核准铜陵有色
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
止,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65,889,62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75,514,257.9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3,785,889.62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51,728,368.3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5234 号《验资报告》验证。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