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1-09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的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 50%比例为参股公司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铜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申请额度在 3.6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2 年;金通铜业其他股东提供 50%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经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九届十九次董
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金通铜业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内蒙古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进口信贷流动资金类贷款),内蒙古分行按照合同约定向金通铜业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的进口信贷流动资金类贷款,贷款期限24 个月,自贷款项下首次放款日起至最后放款日止。同日,公司与内蒙古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确保金通铜业与内蒙古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进口信贷流动资金类贷款)项下 50%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债务得到偿还和支付,公司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金通铜业其他股东按 50%比例为金通铜业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上述经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应偿还和支付的债务,包括:(1)贷款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 50%的贷款本金,并且“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债务人”对于其在“主合同”项下贷款的部分偿还而按比例减少,贷款期限为二十四个月;(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金通铜业是公司参股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9.8 亿元。本次担保
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9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2.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8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0.95%。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保证合同;
(二)借款合同;
(三)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