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4-01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后
有关资产减值补偿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铜陵有色”)本次
非公开发行拟收购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
股”)下属子公司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矿业”)100%
股权。庐江矿业主要资产为沙溪铜矿采矿权,为保证与矿业权相关的矿产勘查风险
不会对中小股东利益造成损失,有色控股出具了关于对铜陵有色收购庐江矿业完成
后三年内若出现资产减值的补偿承诺(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披露了《铜陵有
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有关承诺事宜的公
告》,详细内容见2013年12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3-054)。现将
本公司收购完成后三年内,庐江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减值补偿涉及的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1、本公司在完成对庐江矿业收购后三年内,将聘请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庐江
矿业每会计年度末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为便于区分,以
下简称“验证评估报告”),将验证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与本次收购资产作价所
依据的评估值进行对比,以衡量是否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形,并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进行确认;
2、为使验证评估报告与本次收购作价所依据的评估报告之间的更具可比性,验
证评估报告中资产评估假设、评估方法、价值类型、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参
数的选取原则等将与本次收购作价所依据的评估报告保持一致;
3、本公司将在每年度财务报告公告的同时披露评估机构出具的庐江矿业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的验证评估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减值测试报告,并对庐江矿业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是否存在减值的情形进行公告说明;
4、若庐江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存在减值,有色控股依照承诺,将在本公司该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告15日内以现金形式按所减值的金额向本公司如数补足。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