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4-3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专人递送、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和议案资料,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 16:30 在四川省西昌市西昌钒
制品公司601会议室召开,在攀枝花市公司701会议室设视频分会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罗吉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35)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36)。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针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出具了相关的《风险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后认为:
(一)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二)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波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 2024 年第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一)对 8.74 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协议期满。
(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上述现金管理协议期满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