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1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年度相关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 175 万元和 2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
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8
次、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建平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勇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
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洪斌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年度相关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 175 万元和 25 万
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向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是一家专业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是客观、公正的。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 3月 26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