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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29 深市 攀钢钒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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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钒钛: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8-2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14:3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9

日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8

日15:00~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段向东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5人,代表股份5,077,823,569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11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5人,代表股

份5,045,679,1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7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0人,代表股份32,144,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74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077,178,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639,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

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6,070,9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2419%;反对 639,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09%;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077,178,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639,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36,070,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19%;

反对639,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09%;弃权6,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077,178,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3%;反对639,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36,070,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19%;

反对639,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09%;弃权6,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077,182,6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4%;反对639,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36,075,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45%;

反对639,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09%;弃权1,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76,802,2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9%;反对1,019,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

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35,695,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84%;

反对1,019,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770%;弃权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六)《201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077,081,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4%;反对639,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弃权1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35,974,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799%;

反对639,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09%;弃权10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七)《关于调整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上限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6,254,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078%;反对639,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315%;

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36,054,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81%;

反对 639,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09%;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八)《关于预测2018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6,000,9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201%;反对893,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193%;

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35,800,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66%;

反对 893,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24%;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九)《2018年度投资方案(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77,171,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2%;反对629,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36,064,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248%;

反对 629,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42%;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十)《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76,645,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8%;反对1,009,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弃权168,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35,538,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913%;

反对1,009,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86%;弃权168,9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6,001,5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217%;反对892,5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176%;

弃权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

决结果为:同意35,801,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82%;

反对 892,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08%;弃权 2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