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4-40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8日,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接到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和攀枝花钢铁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钢有限”)的通知,攀钢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8月4日作出的《关
于核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9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
下:
1、中国证监会对攀钢集团公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
告书无异议;
2、核准豁免攀钢集团因吸收合并攀钢有限2,630,785,792股股份,导致
合计控制公司4,111,961,006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7.87%股份而应履
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攀钢集团吸收合并攀钢有限后,攀钢集团将直接持有攀钢钒钛
3,048,453,1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49%,合计控制本公司
4,111,961,006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7.87%。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更,仍为鞍钢集团公司。
上述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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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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